完美富豪 第一章
望著车窗外一片绿油油的菜田,辜至美白玉般的俊颜上,表情始终没多大起伏。
如果没有意外,两个月后,这个名叫荷塘村的小农庄三分之二的农地都将被联通环球集团收购,做为旗下化工厂的预定地。
集团准备挹资一百亿美金,到时联通环球将一举跃升为全球的化工龙头。
这些计划都是在他大哥辜至酷主导集团时就已经定案了,他的责任就是让计划付诸实行,而一直以来,都把兄长当偶像的他,为了获得兄长的肯定,几乎是没日没夜的投注所有心力在工作上。
他要向所有人证明,他是有能力的,不再是辜家那个生女敕的高傲小王子,已经接管集团总裁之位的他,将会做得比他大哥更好、更完美!
“总裁,要不要找个地方让您休息一下?”奔波了一整天,看著窗外渐暗的天色,温信宏问道。
他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一手接洽的。
“不必了,吩咐司机再绕一圈。”他要作最后的确定,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是他要求完美的天性。
“您不必早点回台北准备吗?”温信宏好意提醒。
某张俊颜立即拉了下来,“温副理,我不喜欢同样的话说两遍。”
“是的,我马上吩咐司机再绕一圈。”
真是伴君如伴虎啊!人家他也是一片好意说,明天就是他们这位年轻有为的总裁结婚大喜之日,而且要从台北到南部去迎娶新娘子,他竟一点都不著急,还在这里巡视化工厂的预定地?
“农民们都安抚好了吧?我不要看到有人抗议上媒体。”辜至美的视线仍落在窗外,在他脑中有一幅化工王国成形后的蓝图,对这些农民,他自认是他们的救世主。
不值钱的农地,价钱翻了二十倍,这些钱够他们下半辈子不愁吃喝了,就算种一辈子的菜,也不可能有这些收入。
“除了苗家农庄不肯把土地出售,其他的农民都已经跟我们签约了,您吩咐用优于市价二十倍的价钱收购,这么优渥的条件,农民们都眉开眼笑的把土地卖给我们呢。”
奔至美剑眉一蹙,“温副理,你没把事情办好。”
温信宏微微一愣,“呃——苗家农庄说他们不卖田,要种什么有机作物,所以——呃,那个——”
他期期艾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们总裁真是一针见血的好直接啊,虽然如此,但好歹他也成功说服了三十几位农民了不是吗?
而且他有信心,苗家农庄迟早会向他们妥协,小虾米怎么对抗大鲸鱼嘛?再者,化工厂开始营运之后,苗家农庄就算种出了东西,还有人敢买敢吃吗?
“不要因为你的无能,造成集团的损失。”辜至美的眼眸瞬了瞬,视线落在窗外飞掠而过的乡间景物。
这是一个相当落后的小农村,化工厂的进驻势必会繁荣这个没有发展性的村落,到时会有许多人因为化工厂得以就业,联通环球的福利极好,可以帮助此地的年轻人口不外流,居民会对集团抱著感激之心。
“啊啊啊啊啊——”司机大喊著,一边紧急煞车,轮胎发出尖锐的声音,车身还大大震动了好几下。
“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温信宏抚著撞疼的前额,一脸紧张。
车上有他们身份娇贵的总裁,如果有个闪失,这责任他可担负不起,他怎敢掉以轻心。
“有只猫冲出来。”司机余悸犹存,直拍著胸口。
奔至美瞬了瞬眼眸,他看到一个年轻女人跟著冲出来,她一手抱起惊吓中的小猫,双眸燃火地大步走向车子,不客气地拍打起车窗。
司机只好降下车窗。“有什么事吗,小姐?”
“什么事?”女人瞪著他。“你差点撞到猫了你知不知道?”
“是它自己冲出来的。”司机理直气壮地说。
“明明就是你超速!”女人右食指戳戳司机的胸口,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我们荷塘村全村限速十公里,车要礼让人,人要礼让动物,这是万年不变的定律。”
司机龇牙咧嘴的揉著胸口,“厚~小姐,你力气很大,戳人很痛耶,而且你说限速十公里也太离谱了,哪里有限速的标志?我没看到。”
“我是在地人,你不是,我说有就是有。”女人眼也不眨,眉心蹙起,直勾勾的看著他说:“以后开车不要开那么快,这里是乡下,没有红绿灯,小阿和老人多,猫狗更多,一不小心就会酿成让你后悔终生的悲剧,也可能会让别人的家庭破碎,所以!请你不要抢快,要赶时间去别的地方再赶,懂吗?”
她说的话好像有道理,又好像很无厘头,但不知怎么搞的,司机竟被催眠似的点了点头。
“很好。”女人满意了。“如果觉得对这只猫过意不去,前面一公里的地方有间土地公庙,你可以捐点香油钱,那些钱都是用来替这里生病的没钱老人、小阿和猫狗看病的。”
司机再度点了点头。
“总裁,要不要我出面打发那个女人?”温信宏试探地问,生怕上司对此刻夹杂不清的情况感到不耐烦。
“叫司机开车。”辜至美撇了撇唇。
一个会为了猫浪费时间理论老半天的人,在他看来,非常白痴。
奔家对完美要求最高的“完美富豪”辜至美要结婚了。
时隔七年,辜家总算再度办喜事,这也是社交界近日的一件大事,媒体从一早就驻守在辜家豪宅外的产业道路上,无非是希望能偷拍到一点独家画面。
站在房里的全身穿衣镜前,辜至美在做最后的巡视。
发型OK,领带OK,西装OK,皮鞋OK,婚戒OK,他确定自己从头到脚都很完美。
今天他将要迎娶百成集团的千金梁芷柔,她符合一切最完美的条件,外表端庄秀丽,拥有大家闺秀的出众气质,教养得宜,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又有文学与音乐双学位。
百成集团的大家长梁百成德高望重,在政商两界都有丰沛的人脉,梁家更是商场上少数可与辜家匹配的豪门。
这桩姻缘可说是天作之合,与梁芷柔见过三次面之后,他就决定她是他唯一的新娘人选。
她就像上帝特别为要求完美的他打造的一样,从里到外,从谈吐到微笑,无一不完美。
他相信他们可以孕育出超完美的下一代,她也会是一个很好的贤内助,可以扮演好总裁夫人的角色,两大集团的联姻更是门当户对、相得益彰,宣布婚讯后,他父亲就不再卧床了,可见他有多满意这桩婚事啊!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
“请进。”他对著镜子调整领带到一个完美境界的角度,一边扬声应著。
“哈啰,我亲爱的弟弟,新郎官~”辜至帅吊儿郎当的走进来,他一眼看到镜前帅到不行的弟弟,吹响一记口哨。
“真的是帅呆了,难怪梁家千金会被你迷得七荤八素,根本还没搞清楚你是一个多么难相处的人就答应嫁给你。”
镜前,找不到一丝瑕疵的俊脸波澜不兴。“三哥,容我提醒你,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我知道,所以我才会这个时候来。”辜至帅炯炯有神的瞳眸透过长镜瞅著弟弟,随兴地往一旁光洁的百万钢琴上一坐。“小美,要不要逃婚?我的车就在外面,我可以跟你交换衣服,你暂时躲在你嫂子的公寓里,我再安排你回美国。”
他没有疯,只不过在做一个为人兄长该做的事。
这两年,小美生活得更像个假人了,一切都以公式计算,在工作上这样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连结婚对象都用电脑过滤?
电脑把全台湾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全部列出来,由他挑选,亲自跟对方约会,确定对方非常理想之后,定下了这门婚事。
惫有,这不懂爱情为何物的小子不知为何会认为二十八岁是男人结婚的黄金期,错过似乎就会显得不完美,因此他连他要在今年结婚都是算过的。
所以喽,他甚至相信,他这个天才与白痴综合体的弟弟连新婚之夜要与新娘子恩爱多久都已经计算好了,如果他要在十分钟之内获得高潮,就绝不会拖过十分钟。
奔至帅很怀疑,算得这么精准,这样的人生,真的会快乐吗?
因此,与其说跟安彤在拉斯维加斯度假的他,是特地飞回来参加小美的婚礼,不如说他想在弟弟铸成人生大错前阻止他。
“我不想逃婚。”准新郎对疯狂提议丝毫不感兴趣。“还有,我若走了,公司怎么办?”
奔至帅才不想跟他争辩这个,在他看来,那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爱梁芷柔。”
奔至美眉心一蹙。“我爱她。”
炳,说的跟真的一样,辜至帅双臂环胸,挑衅地问:“爱她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回道:“我爱她的完美,她会是一个符合所有人期待的辜家少女乃女乃。”
他的妻子不能像大嫂莫豆莲那么天兵,也不能像二嫂孟听瑶那么随兴,不能像三嫂安彤那么神经质,不能像四嫂韩沅琋那么有自主性,他的妻子要很完美很完美,说话要露出刚刚好的洁齿,还要对他唯命是从。
“那么你告诉我,看不到梁芷柔,你会没胃口吗?看到她,你会心跳加速吗?”
奔至美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不会,我又没病,没看到她为什么会没胃口,看到她为什么要心跳加速?”
“这下我真的确定你有病了。”辜至帅摇著头。“你居然要跟一个跟你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知道吗?你正把你自己的人生推向火坑。”
某人紧蹙著剑眉,不太懂在他大喜之日,自己的哥哥干么跑来触他霉头?
他不太悦然地说道:“感情这种东西,婚后自然就会有了,但莽撞的恋爱,可能会让我招致一个不完美的结婚对象,比起没有感情,我更不能忍受我的终身伴侣不完美。”
奔至帅挑挑眉。“当你爱她,她的一切都会变得完美。”
他撇著唇,“结婚是人生大事,我不想冒险。”
唉,这不懂事的小子——“你现在就在冒险了。”
十部同款的凯迪拉克礼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身一律系上喜气洋洋的大河谛带,新郎的座车车头结著一只大红心,还有一对可爱的新人造型玩偶,车队凌晨三点从台北往南部出发。
梁家早已在北部生根已久,但家族的宗庙还在南部,举足轻重的长辈也都在南部,因此梁家的大家长——今年高龄九十的梁百成,坚持唯一的曾孙女要由南部出嫁。
虽然辛苦了点,但新郎本人一点也不以为苦,他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也只有梁家这种教养良好的家族会那么看重传统,他很满意。
“总裁,女方已经全部准备好了,约莫再半个小时就可以下交流道。”前座的南秘书回头报告。由于算是半夜就出发,一路上几乎只有他们的车,比预定到达时间还早了点。
他负责统筹婚礼,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女方的联络人通电话,以确保流程顺畅,因为这场遍礼可是全国瞩目的世纪婚礼,甚至有许多媒体一路从台北跟著他们迎娶车队。
“嗯。”辜至美忍住要出口的呵欠,完美地端坐著,俊颜没有特别的表情,但神情之中难掩倦意。
遍礼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仪式,他没有特别紧张的感觉,当然也不兴奋,倒是冗长的车程令他有点困了。
毕竟不是超人呵,昨天又到南部巡视化工预定地,直到十一点才回到台北,感觉才阖上眼,管家就已在他床侧唤他起床准备迎娶了。
下一个阶段,他要在三十岁之前拥有一对儿女,完美的一男一女,他已经跟他的专任家庭医师谈过了,要精准的拥有一男一女在这科技昌明的时代,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只要他的妻子愿意配合即可。
芷柔当然要配合他的每一个决定,不管是现在、未来都一样,妻子的用处之于他,是在应酬的场跋有个得体的女伴,替他孕育出完美的孩子……
“糟糕,总裁,下雨了。”南秘书懊恼的看著打在车窗上的雨点。
在他们完美总裁的严苛要求下,什么都可以精密计算到趋近完美,唯独天气无法预测,婚期在两个月前就决定了,老天爷要在这时候下雨,拿祂有什么办法呢?
看著斗大的雨点越落越猛,辜至美微感不快。
这场雨不在他的婚礼预期之中,幸好快下交流道了。
然而五分钟后,雨势滂沱得让他蹙起了眉心,车队原本呈一直线,现在完全被打乱了。
车子在高速行驶下,溅起的白色水花看不到前方的车,也看不到后方的车,轰隆雨声以及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令人触目惊心。
当他感觉到车子正失速的往护拦撞去时,司机和南秘书的尖叫回荡在他耳边,他失去了意识……
“不得了啦!别妮啊!有人在你们家树林那边发现一具果尸哪!”
上午七点,高阿田跟几名农夫慌张地冲进苗家大厅,又熟门熟路的冲到里面的餐厅,每个人的表情都无比惊慌。
餐桌上,苗火妮正跟家人在用早餐——丰盛的五菜一汤,每个人的碗里还有像小山一样尖的白饭。
他们务农人,早餐要吃得饱才有力气工作,因此五菜一汤是基本的,每人添两碗尖尖的白饭也是常有的事,不必大惊小敝啦。
“阿田伯,你在说什么?”火妮瞪大杏眼看著高阿田,她是有听到“树林”跟“发现”两字,但她想,应该是发现罕见的虫害吧,所以大家才会那么紧张。
“我说!发现尸体了啦!”高阿田跳脚地重复一遍。?!啷!
一只碗掉到地上,破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掉碗的那个人。
别妮大眼眨了眨,“小叔叔,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没有。”苗大顺丢下漆木筷,嘴唇发抖,脸色惨白的奔回房去了。
“妈,小叔叔是怎么啦?”她问母亲。“他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去跟人家赌钱赌输啦?”
“大概是吧,你小叔叔就那点嗜好嘛,你不用担心,没事啦。”身材丰润,长得很欧巴桑的梅淑珠笑了笑,不以为意。
“哎哟!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管阿顺的哪根筋不对?”高阿田受不了的喊,“火妮!我刚刚说,树林里发现尸体了!尸体懂不懂啊?就是有人死了啦!你怎么都没反应?”
“你说——尸体?”火妮双眸倏地睁大。“是不是你们看错啦?阿田伯,田里怎么可能会有尸体,不要吓人好不好?”
“是真的!我一个人可以说看走眼,但我们五、六个人一起看到,你国扬伯还吓到昏过去,现在还躺在家里呢!”
“对!对!阿田说的是真的!”几个跟过来的农民忙不迭附和。
蹙著秀眉,火妮搁下碗筷,凝重地站了起来。“报警了没有?”
“没有,我们直接就过来了。”
她翻了个白眼。“拜托!阿田伯,这种事要先报警好不好?”
“呃——我们是想,农庄里的事都是你在管,村庄里的事也都是你在管,所以——那个——”
“但尸体——是尸体耶!”火妮深吸口气,避免脾气本来就不好的自己大抓狂。
“女儿,你就先过去看看吧。”梅淑珠拉拉女儿衣袖,猛使眼色,低声说道:“或许他们几个老眼昏花看错了,上次不就把竹子看成毒蛇吗?我想他们一定又看错了,咱们村庄向来平静,连只死狗死猫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尸体?!”
别妮认同母亲的话。“好吧,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我也一起去。”凌仲凯跟著站起来。
“你去干么?”凌仲芳连忙阻止不懂事的弟弟去凑热闹。
“对啊!你去干么?”火妮压著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下。“你吃你的饭吧!吃完就去忙该忙的事,我去就好。”